浙江工业大学理学院 省重点实验室

省重点实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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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安全管理制度
浏览量:728    发布时间:2020-09-01    来源:本站

1.  实验室内严禁烟火,严禁在实验室内吸烟或者生火。

2.  充分熟悉安全用具,如灭火器、急救箱的存放位置和使用方法,并妥加爱护,安全用具及急救药品不准移作它用。  

3.  非工作人员未经领导审批不得进入实验室,工作人员进入实验区后,须关闭隔离门。

4.  首次进入实验室的实验人员,应接受实验室安全教育。所有实验必须按操作规程进行。凡有危险性的实验必须在导师的监护下进行,不得随意操作。实验中实验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岗位。对正在使用的电烙铁,机床设备必须严加看管,使用后及时关闭电源。

5.  有危险的实验在操作时应使用防护眼镜、面罩、手套等防护设备。

6.  盛药品的容器应贴上标签,注明名称、溶液浓度,并妥善保管,注意安全。

7.  发现安全隐患或发生事故案件时,实验室人员均有义务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态发展,尽量避免或减少损失,需保护现场,并协助组织调查处理。同时应及时向室主任或上级部门如实汇报、不得隐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