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工业大学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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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通知
理学院关于2023年大病医疗互助金缴纳的通知
浏览量:670    发布时间:2022-11-04 18:30:58    来源:本站

各位老师:

2023年大病医疗互助金缴纳工作已启动,具体通知如下:

1、大病医疗互助种类:

1)省产业医疗互助保障金:浙江省省级产业工会职工大病医疗互助(第期)

2)学校爱心医疗互助金:浙江工业大学爱心医疗互助会(第十期)

2、参保费用:

1)省产业医疗互助保障金。凡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且未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在职人员,均可自愿参加。无论是正式在编还是非编人员,省产业医疗互助保障金缴纳标准为 110元/人,其中工会补贴35元/人,个人缴费75 元/人。

2)学校爱心医疗互助金。凡本校正式在编教职工(含计划内流动编制人员),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且未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在职人员,均可自愿参加,会费每年120元/人, 学院代为缴纳。

3、保障期限:

保障期限为一年,自20231月1日零时起至202312月31日24时止,到期另办续保手续。

4、个人缴费方式

省产业医疗互助保障金一律收取现金,将由学院分工会统一收齐后交至学校工会。自愿参保的老师,个人需缴纳75元/人。请按照各自所在工会小组的通知,将费用交给各工会小组长。1110日(周16:00前各工会小组长将费用及缴费清单汇总给朱逸芳老师。

                   

            理学院分工会

                                   2022.10.31


工会通知
理学院关于2023年大病医疗互助金缴纳的通知
浏览量:670    发布时间:2022-11-04 18:30:58    来源:本站

各位老师:

2023年大病医疗互助金缴纳工作已启动,具体通知如下:

1、大病医疗互助种类:

1)省产业医疗互助保障金:浙江省省级产业工会职工大病医疗互助(第期)

2)学校爱心医疗互助金:浙江工业大学爱心医疗互助会(第十期)

2、参保费用:

1)省产业医疗互助保障金。凡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且未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在职人员,均可自愿参加。无论是正式在编还是非编人员,省产业医疗互助保障金缴纳标准为 110元/人,其中工会补贴35元/人,个人缴费75 元/人。

2)学校爱心医疗互助金。凡本校正式在编教职工(含计划内流动编制人员),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且未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在职人员,均可自愿参加,会费每年120元/人, 学院代为缴纳。

3、保障期限:

保障期限为一年,自20231月1日零时起至202312月31日24时止,到期另办续保手续。

4、个人缴费方式

省产业医疗互助保障金一律收取现金,将由学院分工会统一收齐后交至学校工会。自愿参保的老师,个人需缴纳75元/人。请按照各自所在工会小组的通知,将费用交给各工会小组长。1110日(周16:00前各工会小组长将费用及缴费清单汇总给朱逸芳老师。

                   

            理学院分工会

                                   2022.1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