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切实做好新形势下研究生思想政治工作,引导广大研究生树立正确的成才观和择业观,促进毕业研究生科学和谐就业,同时表彰毕业研究生中德、智、体、美等诸方面表现优秀的毕业研究生,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对2012届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进行确认的通知》和《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奖学金、荣誉称号评比办法》,学校决定在2012届毕业研究生中评选浙江工业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并在此基础上推荐浙江省优秀毕业研究生候选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2012届毕业硕士研究生
二、评选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
2、学习努力,成绩优秀,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博士生要求在A类期刊或三大索引收录刊物上至少发表1篇论文;硕士生要求在B类以上期刊上至少发表1篇论文。论文署名第一或仅列导师之后。学院根据实际制定不低于本标准的科研成果要求。
3、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
4、热心参加各种文体活动、社团活动和公益活动,师生反映良好。
5、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6、省优毕业研究生,必须在研究生学习阶段,至少获得过二次校级以上(含)奖学金或荣誉称号。
7、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非在职研究生和毕业论文优秀者。毕业论文未通过者、延期毕业者和在校期间受行政处分者不得参加。
三、评选名额:
1、评选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的比例,一般不超过参加评选的应届毕业研究生人数的10%。
2、推荐省级优秀毕业生的比例为不超过应届毕业研究生人数的5%。
3、往年已经作为优秀毕业生确认基数的毕业生,予以剔除,不重复计算;各学院优秀毕业研究生推荐名额分配见附件。
四、评选程序:
请有意向申报的同学填写省级或校级毕业生登记表与优秀毕业生名册,于2月24日前将电子稿发送到zhoukai@zjut.edu.cn,同时上交省级或校级优秀毕业生登记表一式2份(只需书面稿,A4纸正反面印制,纸张规格为
五、有关注意事项:
1、此次预评优秀毕业研究生,如毕业时学位论文达到要求,可授予优秀毕业生称号。
2、申请校优秀毕业研究生同学需填写《浙江工业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登记表》(见附件2),推荐省优毕业研究生同学填写《浙江省高等院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见附件3),具体可参见样表(见附件4),正反面印制。
理学院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日
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