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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通知
理学院关于2021年大病医疗互助金缴纳的通知
浏览量:896    发布时间:2020-12-08 15:40:24    来源:本站

各位老师:

2021年大病医疗互助金缴纳工作已启动,具体通知如下:

1、大病医疗互助种类:

(1)省产业医疗互助保障金:浙江省省级产业工会职工大病医疗互助(第七期)

(2)学校爱心医疗互助金:浙江工业大学爱心医疗互助会(第十四期)

相应的补助标准详见附件。

2、参保费用:

(1)省产业医疗互助保障金。凡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且未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在职人员,均可自愿参加。无论是正式在编还是非编人员,省产业医疗互助保障金缴纳标准为 110元/人,其中工会补贴35元/人,个人缴费75 元/人。(学院没办法缴纳)

(2)学校爱心医疗互助金。凡本校正式在编教职工(含计划内流动编制人员),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且未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在职人员,均可自愿参加,会费每年120元/人, 学院代为缴纳。

3、保障期限:

保障期限为一年,自2021年1月1日零时起至2021年12月31日24时止,到期另办续保手续。

4、个人缴费方式

大病医疗互助保障一律收取现金,将由学院分工会统一收齐后交至学校工会。自愿参保的老师,个人需缴纳75元/人。请按照各自所在工会小组的通知,于12月16日(周三)16:00前将费用交给各个工会小组长【数学:吴玉荣老师;物理:李衎老师;实验室和院办:王丹婷老师】。

                  理学院分工会

                   2020.12.2

 

30浙工大教职工2021年大病医疗互助管理办法及缴费通知.pdf



工会通知
理学院关于2021年大病医疗互助金缴纳的通知
浏览量:896    发布时间:2020-12-08 15:40:24    来源:本站

各位老师:

2021年大病医疗互助金缴纳工作已启动,具体通知如下:

1、大病医疗互助种类:

(1)省产业医疗互助保障金:浙江省省级产业工会职工大病医疗互助(第七期)

(2)学校爱心医疗互助金:浙江工业大学爱心医疗互助会(第十四期)

相应的补助标准详见附件。

2、参保费用:

(1)省产业医疗互助保障金。凡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且未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在职人员,均可自愿参加。无论是正式在编还是非编人员,省产业医疗互助保障金缴纳标准为 110元/人,其中工会补贴35元/人,个人缴费75 元/人。(学院没办法缴纳)

(2)学校爱心医疗互助金。凡本校正式在编教职工(含计划内流动编制人员),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且未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在职人员,均可自愿参加,会费每年120元/人, 学院代为缴纳。

3、保障期限:

保障期限为一年,自2021年1月1日零时起至2021年12月31日24时止,到期另办续保手续。

4、个人缴费方式

大病医疗互助保障一律收取现金,将由学院分工会统一收齐后交至学校工会。自愿参保的老师,个人需缴纳75元/人。请按照各自所在工会小组的通知,于12月16日(周三)16:00前将费用交给各个工会小组长【数学:吴玉荣老师;物理:李衎老师;实验室和院办:王丹婷老师】。

                  理学院分工会

                   2020.12.2

 

30浙工大教职工2021年大病医疗互助管理办法及缴费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