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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活动
关于征集浙江工业大学十一届四次教代会提案的通知
浏览量:1387    发布时间:2020-05-27 13:55:24    来源:理学院分工会

各代表团:

经研究,浙江工业大学十一届四次教代会暨十二届四次工代会拟于今年6月下旬召开。为切实保障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充分发挥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学校建设和发展,现就本次会议提案征集工作通知如下:

一、征集时间

2020年5月26日—2020年6月10日17:00。超过截止时间收到的提案一般作意见、建议处理,不再进入提案办理程序。

二、征集范围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大会和中国工会十七大精神,紧紧围绕学校第七次党代会确定的目标任务和学校中心工作,深化实施“四大战略”,推动学校各项事业发展的意见和建议;

2.关于制定学校中长期发展规划,科学谋划未来事业发展的意见和建议;

3.关于修订《浙江工业大学章程》的意见和建议;

4.关于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进“三全育人”综合改革,推进“十大”育人工程建设,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高水平人才培养体系,全面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和建议;

5.关于推进以“质量立校、特色强校”为核心的内涵式发展,构建高水平学科体系、汇聚一流师资队伍、打造一流学科平台、产出一流科研成果、做出一流贡献,着力提升学校核心竞争力的意见和建议;

6.关于推进高校治理能力和治理现代化建设,聚焦立德树人、人才引育、资源配置等重点领域,围绕治理结构、管理运行、考核评价等关键环节,加强制度体系建设,构建数字化治理机制,全面激发办学活力的意见和建议;

7.关于在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背景下,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事业发展,确保“两手硬、两战赢”的意见和建议;

8.关于加强校园文化建设,提升社会声誉,凝心聚力、爱校荣校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9.其它关于教职工关心的热点与难点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下述问题不列入提案:

1.不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问题。

2.不属于本校和本届教代会职权范围的问题。

3.十一届三次教代会及之前已形成提案的问题。

4.不具代表性的仅涉及教职工个体的问题。

5.缺乏可操作性的问题。

二、工作要求

1.提案征集工作是教代会的一项重要工作。教代会提案是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重要形式,是学校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的重要渠道,也是教代会代表履行职责、行使民主权利的一项重要内容。请各代表团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布置落实提案征集工作。

2.各位代表应从学校改革发展的大局出发,立足新时代学校事业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就教职工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应具有全局性和前瞻性,符合学校整体利益。

3.各位代表应以认真负责的态度行使提案权利,在撰写提案前应进行深入的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教职工意见,要切实按照《浙江工业大学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工作办法》撰写提案,力求做到“三有”(有情况、有分析、有具体建议)和“三性”(严肃性、科学性、可行性)。

4.提案一般由1名正式代表提出,并由4名以上正式代表附议,附议人数不足的提案无效。提案必须按照“一事一案”格式提出,“一案多事”的提案无效。

四、提案递交

今年提案征集使用电子邮箱。各代表团直接通过邮箱提交,将提案表的电子文档发送到陈乃波老师邮箱:chennb@zjut.edu.cn


附件:浙江工业大学第十一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提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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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浙江工业大学十一届四次教代会提案的通知
浏览量:1387    发布时间:2020-05-27 13:55:24    来源:理学院分工会

各代表团:

经研究,浙江工业大学十一届四次教代会暨十二届四次工代会拟于今年6月下旬召开。为切实保障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充分发挥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学校建设和发展,现就本次会议提案征集工作通知如下:

一、征集时间

2020年5月26日—2020年6月10日17:00。超过截止时间收到的提案一般作意见、建议处理,不再进入提案办理程序。

二、征集范围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大会和中国工会十七大精神,紧紧围绕学校第七次党代会确定的目标任务和学校中心工作,深化实施“四大战略”,推动学校各项事业发展的意见和建议;

2.关于制定学校中长期发展规划,科学谋划未来事业发展的意见和建议;

3.关于修订《浙江工业大学章程》的意见和建议;

4.关于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进“三全育人”综合改革,推进“十大”育人工程建设,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高水平人才培养体系,全面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和建议;

5.关于推进以“质量立校、特色强校”为核心的内涵式发展,构建高水平学科体系、汇聚一流师资队伍、打造一流学科平台、产出一流科研成果、做出一流贡献,着力提升学校核心竞争力的意见和建议;

6.关于推进高校治理能力和治理现代化建设,聚焦立德树人、人才引育、资源配置等重点领域,围绕治理结构、管理运行、考核评价等关键环节,加强制度体系建设,构建数字化治理机制,全面激发办学活力的意见和建议;

7.关于在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背景下,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事业发展,确保“两手硬、两战赢”的意见和建议;

8.关于加强校园文化建设,提升社会声誉,凝心聚力、爱校荣校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9.其它关于教职工关心的热点与难点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下述问题不列入提案:

1.不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问题。

2.不属于本校和本届教代会职权范围的问题。

3.十一届三次教代会及之前已形成提案的问题。

4.不具代表性的仅涉及教职工个体的问题。

5.缺乏可操作性的问题。

二、工作要求

1.提案征集工作是教代会的一项重要工作。教代会提案是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重要形式,是学校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的重要渠道,也是教代会代表履行职责、行使民主权利的一项重要内容。请各代表团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布置落实提案征集工作。

2.各位代表应从学校改革发展的大局出发,立足新时代学校事业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就教职工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应具有全局性和前瞻性,符合学校整体利益。

3.各位代表应以认真负责的态度行使提案权利,在撰写提案前应进行深入的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教职工意见,要切实按照《浙江工业大学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工作办法》撰写提案,力求做到“三有”(有情况、有分析、有具体建议)和“三性”(严肃性、科学性、可行性)。

4.提案一般由1名正式代表提出,并由4名以上正式代表附议,附议人数不足的提案无效。提案必须按照“一事一案”格式提出,“一案多事”的提案无效。

四、提案递交

今年提案征集使用电子邮箱。各代表团直接通过邮箱提交,将提案表的电子文档发送到陈乃波老师邮箱:chennb@zjut.edu.cn


附件:浙江工业大学第十一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提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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